对网吧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强制认证的电脑进行专项检查
对网吧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强制认证的电脑进行专项检查
信息来源:蒲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7-4
对网吧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强制
认证的电脑进行专项检查
2007年9月,蒲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县网吧在营业活动中使用无3C认证的电脑进行执法检查,共检查我县网吧经营场所13户,其正在使用的1807台电脑兼容机均无3C认证标志。为此,该局领导召开了专题案审会议,认为该13户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3C认证的电脑兼容机的违法案件材料齐全,证据确凿,符合法定程序,该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第六十七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,根据情节轻重,决定给予最低5万元罚款。在各经营户收到处罚决定书后,有2户同意接受处罚,但因实际经营情况不佳,后经协商,各处罚款1万元。其余12户不接受处罚,该局将其移交法院处理,期间,这些经营户后多次来局协商,愿接受处罚,该局里再次召开了会议,根据各经营户提出的具体困难,给以适度处罚,于2008年6月13日该专项检查基本结束,对拒不接受处理的2户经营户,该局将采取强硬措施,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并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延伸到乡镇。